人民网北京10月25日电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今日上午就上诉人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案作出二审判决,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案,由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9月22日一审宣判。法庭对被告人薄熙来以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依法判处刑罚,数罪并罚,决定执
作者:就这名字 时间:2013年10月25日 05:35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