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宅基地使用权专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不得出让、转让,其他人员无权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然而,在广东东莞,一位香港籍商人不仅取得了当地一块面积达88亩的宅基地使用权,还建起了49栋别墅,当地政府更是为别墅“开绿灯”发放房产证等手续,使其可在市场交易。 宅基地上建别墅非当地
作者:就这名字 时间:2013年12月01日 17:54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