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9月29日电 大陆首部旅游法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多家大陆旅行社认为,此法将影响大陆居民赴台游,带来的挑战与机遇并存。
旅游法包含多项新规,其中第35条引起旅游业者的特别关注。该规定称,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业内人士称,新规意味着“低价团费+高价购物”的模式将被市场遗弃,使已被严重扭曲的旅游产品价格真正回归其价值本身。
近年来,大陆居民赴台游快速增长。数据显示,2012年大陆赴台游客突破197万人次,同比增长57.58%,再创历史新高。其中团队游178.26万人次,同比增长45.75%,个人游19.07万人次,同比增长553.29%。
业内人士认为,旅游法将对快速发展的大陆居民赴台游产生影响。对此,中新社记者近日就旅游法对大陆居民赴台游产生的短、长期影响采访多家具备赴台游资质的大陆旅行社。
北京携程国际旅行社旅游营销高级经理顿继东指出,“十一”假期大陆游客赴台游旅行团预定情况良好,暂未受旅游法冲击。
他说,近年来,赴台游实现高速增长,这种趋势仍将持续。他分析称,旅游法实施后,原来自费项目的资费移到团费中,使得旅游费用更加透明,而且日常期间(非假期)总体团费并无太大增长。他说,旅游法对旅游企业来说是一个新机遇,它能够创造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鼓励规范经营,使得更有竞争力的旅行社脱颖而出,摒弃不规范的旅行社。
中国旅行社总社(北京)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乔芳说,旅游法新规上路,对“十一”黄金周赴台游组团情况并无太大影响,今年组团人数与去年大致持平。
她指出,大陆游客赴台游可能短期内接受不了价格变化,但实质上赴台游的团费与成本相匹配。她认为,大陆游客需树立“便宜不一定是好事”的旅游观念,相信钦慕台湾风景的大陆游客会逐步接受调整后的价格,“想去台湾旅游的以后还是会去”。
对于旅游法的长期效益,乔芳认为,以法律来规范旅游市场,是对大陆游客赴台游品质的保证,对赴台游发展也是一大机遇,“对游客、对旅游业都是一件好事”。
她亦表示,她所在旅行社将加强赴台游的正面宣传,如新规将增加观光时间、无自费项目等对游客皆是利好消息。
深圳市建南国际旅行社总经理助理何仕新介绍说,该旅行社在“十一”期间的赴台游报团量与去年相比,下降近50%,整个10月份的报团量则比9月份下降近80%,其中影响因素应有旅游法的实施。
“游客在观望、旅行社也在观望”,何仕新说,受团费成本上升,机票、酒店费用上涨等因素影响,10月份的赴台游团费环比9月上涨近50%。
虽然短期内受到较大影响,但何仕新也认为,从长期来看,旅游法的实施有利于提升赴台游品质。何仕新指出,她所在的旅行社专门成立了产品策划小组应对旅游法带来的变化,未来将设计更多有特色的赴台游产品。
同时,何仕新也希望旅游法能执行到位,规范所有旅行社的行为,不让“劣币驱除良币”,不让不规范的“低价游”侵蚀真正的“品质游”的空间。
专家指出,旅游法有利于规范大陆旅游市场秩序,促进大陆旅游业健康有序发展;同时也有助于进一步提升两岸双向旅游交流的品质,促进两岸旅游市场的可持续发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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