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0日,重庆俊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俊峰置业”)高层透露,自去年以来,当地警方已经陆续返还企业公章、资金,但当年重庆“打黑”带来的企业经营之困,亦开始全面显现。“公章、两亿资金返还了,两个主要账户也予以解冻。但地产项目却遭遇300多个诉讼,如果输掉所有官司,那么企业支付的违约金及各种费用会超过1.15亿元。”
2010年10月,李俊及其实际控制的重庆俊峰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俊峰集团)多名职工被当地公安机关以涉黑问题逮捕至2011年12月,俊峰集团及下属企业中的20人被判刑。该案由于李俊在案发时前往海外,因而成为重庆“打黑”浪潮中备受海内外关注的案件,其相关申诉也被法学界人士认为最有可能获得司法系统重视。
但在企业经营权全面回归的同时,李俊案相关申诉却迄今无任何进展。“申诉材料送过去,也接收,但既不表态立案受理,也不说不受理。”李俊亲属称,最大的进展则是,近期有亲属接到法院来电询问申诉材料递交情况,但相比于法院约谈李庄,他们的这点申诉“进展”似乎仍不足乐观。
陆续返还两亿
“给你们一份大礼!”警方人士随即开始办理公章返还手续。前后被返还的还有两亿元资金,以及解冻两个主要账户。
“2011年专案组开始接管企业,同时企业主要账号被冻结,两亿元被划到打黑专用账户。”俊峰集团某高层回忆,当时所有开销均需要向专案组写申请,比如必须偿还的银行利息、员工工资等。
记者获得的13份华夏银行支付专用凭证显示:在2011年6月至2012年7月期间,重庆俊峰置业有限公司先被划走两亿元资金,之后又被陆续返还。其中,接受这些资金的账户名显示为“重庆市沙坪坝区国库支付中心-打黑专户”。
从划走资金的日期来看,当时该案并未开庭。而2011年年底的判决中,俊峰集团原股东李修武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经营等五项罪名获刑18年,罚金2.0135亿元。俊峰集团原法人台士华则因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获刑13年,罚金212万元。另外18人分别获刑5年6个月至1年2个月不等。
而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在未有判决之前,公安局对涉案企业、个人的相关财产只有查封和扣押的权力,这种被学界指责、将企业资金划到打黑账户的做法,在重庆打黑期间广泛存在(详见本报2012年12月10日及12月17日《打黑申诉潮》系列报道)。
“前面划走的两亿元是企业资金,和李修武罚金并不是一回事。”俊峰集团高层介绍,企业在被专案组接管时,有两个地产项目正在运行,分别为龙凤云州三期和香格里拉一期。因为接管,两个项目完全停滞三四个月后,又陆续开工。
2012年9月30日,俊峰置业管理层从警方拿回企业公章。“警察说,今天要给你们一个大礼。然后就喊了一个见证人,把企业的各种公章返还了。”2012年底时,被冻结一年多的两个企业主要账户也解除冻结。
至此,俊峰集团的地产业务基本恢复自主经营。而案发前,重庆俊峰集团下属公司包括:重庆俊峰置业有限公司、重庆金龙玉凤(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重庆金龙玉凤大酒店、重庆金得利石油制品有限公司、重庆诚安信用担保有限公司、重庆丰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金鹏超投资有限公司等十多家公司,净资产达40多亿元。据李俊家属透露,目前其他各个公司业务均因人员变化及案件查封、没收而停顿。地产之外,只有物业管理和酒店餐饮正常运行。
在俊峰置业的申诉书中,该企业要求对沙坪坝区公安分局违法监管经营权以及行政侵权造成损失1.1305亿元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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