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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文学校近期争论的几点说明 -- 惠秦
首先,前几天的三个帖子不是本人所发。原则上本人不反对在168等公共媒体上讨论以至辩论中文学校里的矛盾,但我觉得要写就写得详细一点。希望主帖和跟帖都能实事求是,反对乱骂人,尤其鄙视那些蒙面谩骂诋毁老师的人。老师们付出辛勤劳动教育我们的孩子,她们有权捍卫自己的合法权利,不应该有任何老师因此遭到打击。下面
作者:QIN_HUI 时间:2013年11月08日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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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N_HUI
发布于 2013-11-10 10:41
20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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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law确实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当前由理事会正式请我们的法律顾问,从法律层面做个解释,可能是更可行的方法。<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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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冬
发布于 2013-11-10 10:34
19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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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19说的也对。改bylaws是一条正道。<BR> <BR>我和惠秦先生的争论,我也不认为我们之间那一位手中就一定掌握绝对真理。虽然,我认为秦中先生的替补,是符合章程的。<BR> <BR>根据我对惠秦先生和秦中先生的了解,他们都是真心实意,全心全意为大家服务的。过去他们一位是校长,另一位是家长协会主席。他们两位都是很讲道理的人。他们个人之间可能是互相接触了解不够或者有别的误会, 是不是有哪里合不来的地方。应该不至于有大的厉害冲突。<BR> <BR>对龚晓红女士给一些老师家长发邮件,用激烈措辞攻击秦中等人的做法,是不能让人认同的。那些收到龚晓红女士邮件,又不了解内情的家长和老师,可能会对秦中先生产生误解。这对全心全意为大家服务的秦中先生不公。我这些议论,就是替当事人鸣个不平。仅此而已。<BR> <BR>傅志东<BR> <BR><BR><BR>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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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IP:97.66.230.*
发布于 2013-11-10 10:12
18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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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高度赞扬惠秦和傅志东两位心平气和和实名的讨论。这在中文学校的历史和168的历史都是难能可贵的。中文学校的bylaw已经完全不和时宜了。任何一份网上找来的美国公司bylaw都比我们自己发明的bylaw要好。我们赶快停止闭门造车,重新造轮。中文学校过去几位法律顾问都没有尽到责任。<br><br><br>由于我们的bylaw漏洞百出,许多特殊情况都没有涵盖。比如这次傅先生的替补问题。我个人认为傅先生的理论和理事会的做法有点牵强附会,起了不好的先例。在后补理事空缺的情况下,4个月完理事全可以空缺。理事会不经过家长大会自己解释bylaw是很危险的。<br><br><br>在中文学校已经有了资产的情况下,强烈要求理事会家长会根据美国法律重新制定基于现有公司法的新bylaw。做好参照晨星等其他学校的bylaw --- 不要总以老大自居。该学别人就学别人。<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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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冬
发布于 2013-11-10 09:51
17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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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观众:中文学校平常比这种“违反章程”大得多的事情多了。这件事情争论的背景(我推测)是和龚晓红女士总校长的任期到8月31日为止, 理事会要在这段时间选新的总校长有关系。龚女士和刘志强先生都报了名的。这里就有一个票数的问题。<BR><BR>我是一直试图用简单的办法来理解、解释一些复杂的现象。大家自行判断。<BR><B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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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N_HUI
发布于 2013-11-10 09:39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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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109楼:我质疑这个事情的一个原因,是不想这种“推举理事”的做法从此成为中文学校的惯例,对Bylaw的曲解从此成为正解。学校需要稳定秩序没错,但只有在各方遵守规则的情况下的稳定才是真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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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IP:71.236.27.*
发布于 2013-11-10 09:34
15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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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啥好吵的, 上法庭吧. 是最好也是最坏的方法. 中文学校是会员制的 家长们就是会员. 任何一个会员家长都可以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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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冬
发布于 2013-11-10 09:33
14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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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对了,这里很清楚讲的是新理事的选举。新理事任期两年的。我离职后留下的替补理事只任期四个月。不是一个新理事的职位。而且下面一句还说新理事的选举在十二月举行。秦中替补我的职位是从八月份开始的到十二月为止。章程上很清楚讲的不是秦中理事的情况。<BR> <BR>当年Obama当上总统后,留下州参议员的空缺,也没有按正常的选举参议员的程序来大家投票,而是由州长任命。<BR> <BR>傅志东<B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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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IP:166.147.121.*
发布于 2013-11-10 09:24
13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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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111。而且,国家可分,公司可分,中文学校即使分也不是什么大逆不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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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IP:166.147.121.*
发布于 2013-11-10 09:18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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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美国政治里那个程序是形成法律了,如果照搬不是不可以,但一要事先大家同意,二要考虑是不是会有没考虑到的后果和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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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冬
发布于 2013-11-10 09:16
11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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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有成熟的民主制度。在这种民主制度之下,还是会发生各种争论。例如2001年总统大选,双方也出现争论。但把和自己合不来的人加个分裂学校的罪名,质询别人为学校服务动机,动辄扣帽子的做法,不是一个民主社会该有的。我在这里说的这几句话不是针对惠秦先生。大家看看龚晓红女士在给一些老师的信里说“北校这几个黑帮头子..最终想把北校独立出去,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秦中从今年春到理事会来提出把学校的财政分割掉,接着要做的就是分割学校了。”这种处理事情的方式方法,我相信惠秦先生也不会认同的。<BR> <BR>傅志东<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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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IP:166.147.121.*
发布于 2013-11-10 09:12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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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先生说的补缺方式在美国政治系统是存在的,但搬到具体秦先生上有两个问题:1)有无必要在只剩下4个月时补缺?2)秦先生因为角色冲突,是不是合适人选? 个人认为以秦先生补缺弊大于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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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IP:24.197.164.*
发布于 2013-11-10 09:11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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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楼的意思是168上的讨论结果来决定中文学校的理事资格? 这样有什么改进吗?中文学校需要秩序和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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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N_HUI
发布于 2013-11-10 09:08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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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103楼,这个我无法揣测。更可能的原因,我觉得是为了息事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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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IP:50.167.90.*
发布于 2013-11-10 09:07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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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下两位能不伤和气的争论,这很好。比那些破口大骂的要好很多。打官司就算了吧,一是时间耽误不起,二是没那个钱,三是没那个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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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冬
发布于 2013-11-10 09:01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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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秦先生,这就象家里吵架一样,我可以把我说的这一套,象我举出美国各级民意代表任命的例子,讲我对章程是这么理解的,由我来讲给一些人听。我相信多数听我说的人也会认同我的说法。<BR><br> 美国有成熟的民主制度。在这种民主制度之下,还是会发生各种争论。例如2001年总统大选,双方也出现争论。但把和自己合不来的人加个分裂学校的罪名,质询别人为学校服务动机,动辄扣帽子的做法,不是一个民主社会该有的。我在这里说的这几句话说不是你,和你没有关系。龚晓红女士在给一些老师的信里说“北校这几个黑帮头子..最终想把北校独立出去,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秦中从今年春到理事会来提出把学校的财政分割掉,接着要做的就是分割学校了。”这种处理事情的方式方法,我相信你也不会认同的。<br> <br> 傅志东<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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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N_HUI
发布于 2013-11-10 08:51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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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付先生:并不是只有我,事实上,我把Bylaw有关规定读给别人听,迄今多数人认同我的看法,例外的是你,姚华明,秦中,和莫碧兰。<br><br>诉讼不是一件容易事,不是该打的官司都能打成。交给大家评判也不失为一个办法。<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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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冬
发布于 2013-11-10 08:4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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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95楼惠秦先生: 我们之间对章程是有不同理解。<BR> <BR>我的理解是,章程里规定了在正常换届的情况下的选举办法。但没有规定在理事辞职、需要中途替补而又没有候补理事能就任的情况下应该怎么做。因为从我的辞职到最近的一次选举还有不到四个月的空隙。参考美国的一些选举惯例,这种情况,替补的职位的任命是有许多例子可循的。当然其任职限于前任留下的任期任满为止。我在前面举了联邦参议员递补的例子。我还可以举出一些例子。<BR> <BR>假设替补的理事还要家长大会重新选举的话,那就是选举新的理事了,那样选出来的理事应该任满两年,而不是四个月。也就失去了替补的意义了。<BR> <BR>你当然可以不同意我的理解。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各人坚持自己的观点。但这种争议不该在你我之间继续。而是应当有人来裁决。虽然你我未必喜欢,但政治有政治的游戏规则。按中文学校现在的游戏规则, 解释权是属于理事会的。 这点应该没有争议。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理事会和你的解释不同,而你还坚信只有你的解释才是对的,其他人的解释都不对,又该怎么办?美国社会也有一套程序解决这个争议,就是一级一级法庭上诉上去,最后打到最高法院为止。<BR> <BR>我想这才是处理争议的可行办法。<BR> <BR>傅志东<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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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IP:170.140.105.*
发布于 2013-11-10 08:34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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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95楼,你觉得姚理事支持秦中"pta有权决定理事选举",但不愿意由理事会作出正式解释的原因是什么? 听说他这样做是为了拉票,为他湖北老乡出任总校长铺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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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N_HUI
发布于 2013-11-10 08:2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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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财务的校务和PTA主席,是两个同样重要又性质不同的职位。如果实在没有其他人选,临时兼任一段时间也不能说完全不可以,规章里也没有明确的规定说不行。但北校的实际情况并非如此。所以这样的兼任一是不妥,二是完全没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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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N_HUI
发布于 2013-11-10 08:02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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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我确实忘记了。后来我应该没有用过这个头衔。更新网站是我从去年就开始做的,因为没有别人做。<b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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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QIN_HUI 时间:2013年11月08日 16:30 查看全文